负责对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办理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接受当事人委托,对诉讼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证。接受当事人委托,调解价格纠纷;接受市场主体提出的对各类有形、无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接受单位或当事人委托,对各类中介价格评估机构的结论进行认证;接受税务机关委托对涉税财物进行价格认定。提供价格咨询、价格顾问等服务工作。
负责监测市场价格变化,为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决策提供依据;实施价格监测预警,为建立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理机制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