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宣传土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编制全县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
三、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项目预算;
四、具体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和技术指导及服务性工作;
五、负责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审查、验收和资金审核工作;
六、落实占补平衡任务;
七、负责落实全县“三项整治”的复垦工作;
八、组织上报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的立项工作和编写资料
九、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