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并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和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
2、起草、修改和送审有关全局性的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局机关文电、文秘、机要、宣传、信息、印鉴、文印、保密、接待联络、安全保卫和车辆调配工作。
3、负责教育宣传和教育情况反映,协调、处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办理“两会”建议、提案;
4、负责局机关资产、设备及用品的购置、分发、维护及管理;
5、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作好教育文告的征订、宣传工作;制定、完善、督促落实机关各项管理制度。
6、综合协调对内和对外之间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