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指示、部署负责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宣传国家、省、州、县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防火预案,督促检查防火工作,组织和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抓好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扑火专业队伍的培训;处理有关森林火灾案件来信来访;参与界定森林火灾事故责任;储备、调拨森林防火各种物资装备;负责森林防火值班汇报,重点防火期内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监视林区火情动态;进行森林防火统计,建立森林防火档案;组织调查森林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火灾案件;承担县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光茂
联系电话:0887-822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