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拨付等事务;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年度收支基数的核定;拟定全县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基金征缴以及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续接和终止工作的办理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经办县级管理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及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及供养遗属、工伤人员和生育女职工基础数据库;负责县级管理单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的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承办劳动保障部门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