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就业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劳动就业管理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就业管理工作体系,拟定全县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再就业工作,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规划和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就业岗位开发;负责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指导、管理;负责失业保险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依法做好全县的失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全县就业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农民工培训的管理工作,对就业培训机构资质进行审查、上报;规划实施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和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建设;承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