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李永珍主要负责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落实县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作风建设。
二、认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人社系统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加大对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和各项社保基金安全等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纠风并重,确保各项人社业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认真做好信访接待,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件中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统筹全县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依法处理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此项工作由调解仲裁股落实。
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依法依规承办县直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的日常工作,依法受理县直人事、劳动争议案件,公正实施人事、劳动争议仲裁。
五、依规依律做好本级机关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申报、登记、稽核、征缴等工作,严格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金待遇资格的审核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六、坚决执行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规定和有关政策,进一步清理人社部门各行政审批事项,确实转变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同时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各种不正之风,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继续配合抓好全县人事制度改革,严肃纪律,强化绩效考核,加强依法行政的监督,创优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