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朱晓燕分管以下工作:
一、认真拟定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办法和标准,认真拟定参保人员离退休审批办法和参保单位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公伤残职工待遇办法和标准,严格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县级统筹制度和县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严格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审批与管理。此项工作由社保局落实。
二、严格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人社部门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此项工作由工资股落实。
三、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法》。坚持凡进必考的规定,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授权范围内进一步规范考试录用办法,坚持做到录用职位、报考条件、考试办法及程序、考试成绩和录用结果“五公开”。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四、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和要求,注重工作实绩,提高考核质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使考核结果力求做到客观公正、考核等级科学准确、考核结果公开透明。要把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增资、晋级、推荐表彰有效结合起来。严格审批县内公务员的流动工作。
以上三、四项工作由公务员管理股落实。
五、认真制定创业工作相关办法,拟定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和就业援助办法,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此项工作由就业局落实。
六、对公益性岗位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管理、安置做到条件公开、岗位公开、人员公开,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进行公开宣传,确保就业再就业基金的管理使用做到物尽其用,认真做好劳务输出与派遣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劳务输出人员的权益。此项工作由就业局落实。
七、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严格按照《党章》等规定,加强对人社部门党员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对党员的廉洁自律教育,积极吸纳党性强、能力强、知识化、年轻化的干部加入党的队伍。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
八、严格管理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严格审核县直行政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确保无遗漏无涂改资料完整,认真开展全局统计报表和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此项工作由公务员管理股、职改办落实。
九、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的安置,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及安置计划办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到满腔热情接待,认真负责安置,严格程序报批,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此项工作由公务员管理股落实。
十、按有关政策,严格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收缴、支付工作;公开评选农保资金经办、存放机构的优劣,确保农保资金的安全和增值。此项工作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公室落实。
十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人才档案的管理工作,严禁弄虚作假;认真做好全县聘干工作的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公开、公平开展人事代理及人才县场规范化运作,加大人才引进交流力度,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此项工作由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十二、认真开展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评选表彰等工作;严格对各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开展就业前、再就业、职工技能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各类培训;严禁在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中吃拿卡要、营私舞弊。此项工作由职业能力建设股、职改办落实。
十三、认真组织师资力量,因地制宜,开展创业培训工作,以创业促就业,提升创业培训服务水平。此项工作由就业局落实。
十四、充分发挥网络教育优势,切实为全县干部职工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教育平台,提升干部职工素养。此项工作各股室配合落实。
十五、积极稳妥开展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认真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严格落实;公开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资格条件;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公开办理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聘、奖惩、流动、合同鉴证等工作,严禁违纪违规、以权谋私。此项工作由职改办落实。
十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核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津贴、补贴和转正定级工作;认真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收入分配;严格核定企业工资指导线及最低工资标准。此项工作由工资股落实。
十七、认真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中级工和县直单位初级工的培训、考务等工作,严禁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此项工作由工考办落实。
十八、认真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服务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住房、医疗、就业等事宜,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此项工作由公务员管理股落实。
十九、强化各类人事考试及培训工作管理,突出责任意识,确保考试安全。严格做到“五严”,即:严密组织工作,严格考务培训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明考试培训工作程序,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办法和考试成绩公开,增强人事考试及培训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监督,提高人事考试及培训工作水平。此项工作由公务员管理股、人才中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