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局支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和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调研、政务、信息、文秘、统计、财务、档案、信访;负责机关办公用房、车辆、办公用品、装备的管理以及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设项目规划、上报、实施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筹办会议及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