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定全县森林公安局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措施和办法;2、收集、整理、掌握全县森林公安局执法情况,协助局领导对全县森林公安局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3、参与重大行政案件的处理和进行审核、把关;4、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森林公安局提高执法质量的相关工作;5、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6、依法对生态安全案件中实行劳动教养的对象,行使审核权;7、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的法制培训及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