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县涉及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特大案件的管理、组织、指挥、协调或直接侦破;2、研究分析危害森林资源安全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及手段,提出相应对策措施;3、研究总结办理涉及生态环境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的成功经验;4、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局刑侦技术工作,拟定刑侦工作规划;5、办理危害生态环境和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各类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