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现场验收、资料归档、告知
三、申报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证明文件。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五、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