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公路法》第四十二条
许可主体:各级法定的路政管理机构
许可条件:
1、确需更新砍伐并有更新砍伐计划;
2、有切实可行的更新计划、补植措施;
3、符合公路技术规范要求;
4、更新砍伐、补植时有可行的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
提交材料目录:
1、更新砍伐单位或者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更新砍伐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
2、申请书(主要理由、拟更新砍伐的树木种类和数量、地点,<公路名称、起止桩号>、时间、期限);
3、更新计划、补植措施的相关资料;
4、具有更新砍伐、补植时的可行的交通安全保障措施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