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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确需行驶公路审批
发布时间:2013-11-04 18:05:48   来源:香格里拉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许可依据:《公路法》第四十八条

许可主体:各级法定的路政管理机构

许可条件:

1、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确需行驶公路(不含高速公路);

2、短距离行驶;

3、有有效防护措施;

4、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提交材料目录:

1、车主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

2、申请书(主要理由、行驶线路、距离);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防护措施方案;

5、对公路造成损坏的,还应当提交公路路产损失补偿方案。

6、涉及公路路产损失的,应当有对公路路产损失恢复或者补偿方案。

其他事项: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责任编辑:杜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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