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依法对我县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工程特点、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并将监督工作方案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制定年度质量监督工作要点;负责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注册手续;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受理工程质量投诉;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组织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随时了解和掌握本县工程质量状况;质量信息管理、建材检测监督管理;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