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研究制定价格改革调整方案;依法制定和调整实行地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协调市内重大价格矛盾和争议;参与重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研究提出重要储备物资的管理费用标准、补贴和出库价格建议。
贯彻实施国家收费政策和法规;依法制定和调整市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经营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收费改革调整方案;协调重大收费纠纷;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监督、指导、协调全市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的监督管理;按照《云南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规定,负责市管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监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