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承办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机要通信、重大会议组织、督查、办公自动化、宣传报道、信访工作、安全保卫、环境卫生、车辆调配和接待联络等内务工作;
2.负责水利科技信息工作,对综合性和专题性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
3.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
4.负责局机关资产、设备及办公用品的购置、分发、维护及管理;
5.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务管理工作,推进全市水务建设;
6.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职称工作;承办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职工队伍建设;
7.负责水务行业职业技能工作,拟定水利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局管干部、国家公务员、科技干部的培训,指导水务行业职工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人员管理工作;
8.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人事档案工作;
9.负责办理局党委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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