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性质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能主要包括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侦查,以及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2.内设机构机简介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共有17个内设科室局(控告申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纪检监察科、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职务犯罪预防科、驻建塘镇检察室、案件管理中心、办公室、政工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警大队)。
5.单位编制及预算情况
我单位共有50个政法编制,目前实有49人;工勤编制3人,现有3人。
我单位属于县级预算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规定预算收支,执行预算收支。
本年三公经费使用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070.05元,与上年决算对比下降20%;国内公务接待182523元,与上年决算对比下降20%;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决算对比下降0元。
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