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迪庆州运政处关于印发<迪庆州重型载货及半挂牵引车辆动态监控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迪运发[2015]217号文件精神,按交通运输部5号令的相关规定,在我市同意备案四家企业建立公共监控平台,9月6日、9月20日两天运政管理所对以上四家企业录入平台、实时监控情况进行了检查,一是查看人员在岗;二是查看制度落实;三是查看车辆在线状况日常记录;四是技术服务方面,通过初次检查,四家监控平台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今后我所将继续加大对监控平台的监管力度,把联网联控工作遂步向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转变,提高车辆上网率,在下一步工作中努力提高数据质量和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