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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抓好脱贫攻坚问题整改
发布时间:2017-11-22 10:00:41   来源:市各级 各部门

近期,香格里拉市按照省扶贫办通知要求,全市各级部门及时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及时整改与分析,并形成材料及时上报上级扶贫部门,全市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异地扶贫搬迁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香格里拉市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整改。一是对不符合六类区的整改,按照“不同对象享受不同政策”的原则,采取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七改三清”、整村整组推进项目进行替换,所需资金用农发行人居环境改善专项贷款中使用,然后积极向上争取,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予以稳妥调整消化,共剔除集中安置点2个(小中甸镇新园村、三坝乡下渣日),53户207人,剔除原址拆除重建和加固改造2764户10085人。二是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资源承载力严重不足地区、公共服务严重滞后且建设成本过高地区、地质灾害频发易发地区、国家禁止或限制开发地区、地方病高发地区、其他确需搬迁地区”等6类情况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精准识别,以录入国务院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数据为基础,认真识别核实,将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的545户2321人在国务院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标注,同时录入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系统,确保两个系统的数据一致。最终确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45户2321人(省发改委最新调整:2016年任务1477人,2017年任务844人),随迁户334户1270人,能够圆满完成省、州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指标。对符合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住房面积、规范易地扶贫搬迁三个协议、建房补助、建新拆旧、复垦复绿、发展产业等方面进行整改。建档立卡搬迁户545户2321人的建房补助及贷款,全部从原来按户均10万元标准整改为人均补助2.2万元,拆除旧房后奖励人均0.6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房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不超过实际建房成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45户2321人共计需要补助资金6596.9万元,其中不足建房成本资金779.2万元,超过建房成本,但不予补助的资金795.9万元;随迁户334户1270人需要补助3711.7万元,其中不足建房成本资金3210.7万元。实际补助到545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房补助资金5450万元,补助到334随迁户资金3340万元,建房补助整改后住房资金补助率达85.3%,待2017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国家中长期贷款到位后,及时补助到农户。对同步搬迁户建房补助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样,按照实际建房成本一次补助。三是对建房面积超标住房389套,建筑面积17776.21平方米,通过由市级平台公司作为共有产权人的方式进行了整改。四是全面完成了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45户2321人的“三个协议”签订工作(搬迁协议、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垦协议、脱贫就业协议)。五是建新拆旧、复垦复绿工作正在落实当中,确保在年底全面完成。六是加大安置点产业和就业扶持力度。针对后续脱贫发展措施没有精准到户到人的问题,以产业和劳动力转移为重点,切实解决好贫困群众增收问题,市委政府下发了《香格里拉市精准扶贫特色产业扶持方案》(香办发[2017]48号)和《香格里拉市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方案》,各搬迁点已编制了产业发展方案,以增加建档立卡搬迁贫困人口产业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为目标,整合有关涉农资金,因地制宜培育特色种养业、劳动力转移培训、引导搬迁群众进城务工等,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确保搬迁贫困户稳定脱贫。

二、健康扶贫

1、因为前期工作滞后。香格里拉市5月18日召开健康扶贫启动会后才开始此项工作,“三个一批”中,家庭医生签约目前由于新增数据后,正在积极签约,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和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由于没有州级相关文件,导致我们有些措施实施不了,目前,州家已出台《迪庆州贯彻落实健康扶贫30天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香格里拉市已将《香格里拉市贯彻落实迪庆州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提交政府,下一步将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大病集中救治,并加强政策的宣传。

2、因香格里拉市医疗条件有限,并且无市级医院,导致病人去往县域外救治过多,县域外救治的费用,合规政策内的才能报销,导致实际报销比例达不到70%,下一步将积极与州卫计委联系,依靠迪庆州香格里拉人民医院和迪庆州藏医院进行救治。

3、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较低的问题将在《香格里拉市贯彻落实迪庆州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中落实。

4、部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没有纳入健康扶贫数据库管理的,将对应《云南省健康扶贫管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查,将没有纳入健康扶贫数据库管理的及时录入系统,系统10月1日至25日进行数据维护,目前还未开通,接到通知预计27日10点开放,待系统开放后,将及时录入系统。

三、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进行消化整改。香格里拉市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存在的问题,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对历年来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并及时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作如下汇报:

1、结转结余资金构成情况

截止2016年底香格里拉市扶贫资金未报账15158.98万元,其中15年及以前年度未报账资金为2000.5万元。截止2017年目前,2016年资金还剩370.86万元未报账(其中: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给三坝乡太阳能热水器资金16.9万元项目重复,现已收回盘活,项目还未完成暂未报账;溜索改桥项目审减资金53.96万元, 现已收回盘活,项目还未完成暂未报账;2016年省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虎跳峡镇民族特色镇资金300万元项目重复,现已收回盘活,项目未完成暂未报账)。

2、整改情况及采取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坚持把清理解决闲置滞留财政扶贫资金作为推进精准扶贫、财政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特别是今年以来,针对存在的财政扶贫项目和资金未能及时报账核销的问题,先后多次向市委、政府汇报提出,并通过专题会议、下发文件对整改工作作出安排,全力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清零工作。

(1)、根据年初中介审计对香格里拉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的检查审计报告,2017年3月24日下发《关于要求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州级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香财农[2017]14号),文件要求各乡镇部门加快报账进度,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

(2)、2017年4月4日至4月20日,陪同州财政局、州扶贫办及中介审计,对香格里拉市2015年、2016年中央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根据省财政厅相关要求,2017年6月5日至6月12日,陪同大理州财政局、州扶贫办对香格里拉市2015年、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交叉复查,到11个乡镇实地查看了相关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财务资料,并再次强调各乡镇对财政扶贫资金未报账情况进行清零的工作任务。

(3)、2017年6月2日起以松萍副市长带队一行对十一个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存在问题进行检查,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及财政局农财股共两人负责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结转结余及整合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交待了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2016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的财政扶贫资金要实现2017年结余结转归零,各部门、乡镇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资金报账工作。

(4)、2017年6月6日召开由张培涛常务副市长主持的“上半年经济工作暨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及2017年6月17日召开由州财政局胡学礼副局长主持的“2017年财政收支专项督查工作汇报会”。两次专题会议上,都把清理解决闲置滞留财政扶贫资金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并就此做出了安排部署。

(5)、2017年6月12日下发《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香财发[2017]105号),要求各乡镇、部门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并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县、区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行考核机制的相关规定,在考评工作中,因各部门、乡镇扶贫资金报账不及时及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造成结转结余数大,出现扣分事项导致香格里拉市被扣减转移支付资金的,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将按照考核办法扣减压缩该部门及乡镇的下一年度资金,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7)、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香格里拉市2017年7月31日扶贫专项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8月1日下发《香格里拉市监察局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要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及时报账核销的通知》(香监发[2017]1号),进一步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要认真落实目标、任务、资金、权责改革,强化乡镇级政府的扶贫开发主体责任和市级的监管责任。对2016年及以前结转结余的财政扶贫资金,各部门和各乡镇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项目报账工作,现已实现2017年以前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归零的要求。对于2017年的扶贫资金(到目前为止,所有扶贫专项资金已下拔,无资金滞留问题),必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90%以上的报账工作。对在规定期限年未完成报账核销工作的部门、乡镇,市纪委监察局将按照省、州有关要求和《香格里拉市精准扶贫工作问责暂行办法(试行)》(香纪发[2015]号文)规定,严肃追责。对负有领导责任、分管责任的部门、乡镇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产业帮扶

(一)、产业扶贫结构单一、效率低下

根据市委精准扶贫方案要求,制定产业扶持方案,拿出产业布局图。科学布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抓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发展模式,综合香格里拉市特殊的地理环境、气候特征和群众居住分散等情况,可引导和扶持部分村民发展林下经济和大山经济,走出适合本村经济发展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路子。在推进贫困村产业开发中,按照“一村一品、集中连片开发”的思路,培植特色支柱产业。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实施,形成规模化经营,推动产业发展。

(二)、产业扶贫未落实利益联结机制

借鉴烤烟产业闭合产业链的成功做法,建立群众与农业

龙头企业、合作社的紧密利益联接。解决好群众发展产业的产前投入、产中服务和产后销售问题。一是扶持龙头,让产业扶贫“引擎”轰鸣。要充分认识扶持龙头就是扶强产业,扶持产业就是扶持贫困户的思路。通过招商引进、资源整合、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二是定单生产,让产业扶贫方向明确。以订单农业为推动,市场营销为保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增加农民收入。近年来,以订单农业为推动,市场营销为保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现已有食用菌、藜麦、马铃薯订单收购企业,其中引进天使薯业有限公司,2016年-2017年冬马铃薯、大春马铃薯种植在小中甸镇、东旺乡、金江镇、三坝乡等乡镇,面积达到12550亩;香格里拉市逵达农产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县圣洁生物种植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凯雨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江乡良美村大球盖菇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香格里拉市排楼管野生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种植平菇、羊肚菌、金耳等食用菌种植600亩;藜麦由市农科局引进云南归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香格里拉注册为:香格里拉市金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藜麦订单收购以及技术指导,开始进入组织生产工作,已在小中甸镇、三坝乡、虎跳峡镇开展种植,共计2800亩。同时,针对全市的高原特色种养殖产业,如:青稞、药材、藏香猪、牦牛、生态鸡等,积极动员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发挥自身市场和加工优势,在助推产业发展的同时帮助更多的精准贫困户,切实增加贫困户收入。

(三)、“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的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

     1.不断整合资金,全市62个村集体经济全覆盖,为了做好全市集体经济发展,不断整合集体经济资金,全市62个村集体经济的已全覆盖,并已进入实施中。

2.加大基层队伍建设

为了更好的发展好集体经济,以乡镇党委为主体责任人,村总支为第一责任人,落实集体经济,香格里拉市并下派了40名基层党建指导员到各村,帮助各村探索走出符合香格里拉市实际的发展之路。

3.多措并举、形成合力

一是加强政策扶持,下一步打算研究资金扶持方式,村组干部激励机制、农业农村项目统筹安排、挂包部门联村推动等政策措施,催生村组干部的内生动力,注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源头活水。二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根据市、乡(镇)、村三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分清轻重缓急、讲究功能集聚、体现差别发展、有效整合资源的前提下,每年整合现有涉农政策资源,制定财政投入专项扶持政策,切实解决贫困群众产业发展资金短缺和减少集体经济运营风险问题。三是结合“百企帮百村(组)”行动,在加大本土龙头企业的培育同时,引进成熟的外来企业,为村级集体经济开拓市场。解决就业、增加收入。

4.大力发展优势产业

一是根据各村所处的区域, 选准村级经济发展项目;二是找准发展模式,各村要结合实际找准发展模式;三是支持鼓励抱团联合发展,支持由乡镇统筹,突破乡域、村域限制,鼓励村与村、乡与乡。村与企业等联合发展。

5.强化平台搭建工作

一是抢抓电子商务发展新机遇,充分发挥香格里拉市农村农特产品丰富的资源优势,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平台,鼓励条件成熟的村,建立“村集体+电商”的营销模式,代销本地农副产品,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二是积极谋划市乡级的农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拓宽销售渠道,确保集体经济产品畅销畅通。

6.加强培训指导

一是加强对于基层干部的集体经济理论知识培训;二是加大乡村的“领头鹰”工程落实,对本地龙头企业和致富能手进行电商、营销学、管理学等专业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的运营管理能力。

五、金融扶贫

香格里拉市金融办始终积极与相关金融部门协调对接,在金融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向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专业大户发放贷款。

1、2015年发放精准扶贫贷款3000万元,794户;

2、2016年对建档立卡户发放10538.04万元,1966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471万元(享受财政贴息),98户;

3、2017年对建档立卡户发放10130.98万元,1456户,其中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26户(含开发区3户,15万元).

4、扶贫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建立的惠农支付点76 个,覆盖全市11 个乡镇,45 个行政村。可以根据扶贫工作的安排,引导惠农支付点建设为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站,

金融服务站申报情况。2017年已申报建设1个金融服务站(向人民银行迪庆州中心支行),成功建设后于2018年进行推广,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惠农支付点升级改建为金融服务站。全市11个乡镇累计投放59台存取款自助设备,其中存取款一体机17台,自动取款机36台,惠农终端6台,已经实现自助设备投放在全市乡镇的全面覆盖。

六、教育扶贫

香格里拉市教育扶贫政策不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全市教育扶贫开展做到全覆盖、全救助主要体现在:1.香格里拉市学前教育实现了“一村一幼”的办学目标。香格里拉市组织制定并实施了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根据教育精准扶贫相关要求,香格里拉市以“在人口较多、居住集中的自然村新建一批,利用校点撤并后的闲置校舍改建一批”为原则,推进村级幼儿园校舍建设。目前,香格里拉市已完成尼西乡汤满村、三坝乡江边村、洛吉乡尼汝村、格咱乡浪都村、翁上村等57个村级幼儿园项目建设及开园工作,确保了2016年退出的33个行政村、2017年退出的29个行政村村村有幼儿园(注:建塘镇居委会、北郊居委会、北门居委会、仓房居委会、金龙居委会5个点幼儿纳入香格里拉市幼儿园、建塘镇中心幼儿园招生),让各村适龄幼儿均有学上,全面实现了“一村一幼”的办学目标。2.教育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迪庆州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等各项教育惠民政策。2016年,小学免费发放教科书24648套、初中免费发放教科书10617套,共35265套;春季学期共免除科书费和杂费105.7万元。共下达生均公用经费1130.4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76.5万元、省级资金210.32万元、本级财政资金43.6万元);共下达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资金4144.08万元(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补助资金4037.8万元,学前一年补助资金106.28万元);共下达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资金1258.57万元(其中:小学10077人、初中4249人)。香格里拉市教育局规范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专款专用。3.实施教育扶贫工程。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分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名额693人,其中续贷和老生393人,首贷300人。自2016年7月1日开始办理,9月15日结束,共计受理653人。其中续贷和在校生首贷完成457人,新生首贷完成196人,有6名学生申请退贷,实际落实647人,发放助学贷款金额438.002万元;于2016年9月15日全面完成精准贫困户646名学生的资助工作,共资助323万元;完成不是精准户的农村户口在州外就读中专、大专及往届三本以上学生的资助工作,受助学生1702人,共资助636.75万元。

七、贫困对象识别

对贫困人口识别的把关,7月4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脱贫攻坚全面冲刺和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对香格里拉市贫困人口再一轮回头看、再一轮精准识别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开展此次工作的领导和人员力量,严格按照“剔除十条标准、纳入1+N”的政策要求,及时开展工作。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面完成贫情分析、实地调查和数据比对等动态管理的所有工作。具体工作如下:1.全市1300多名干部下到所挂包村驻村开展工作,共计走访核查农户8909户37011人,采集、核查、比对、录入到村信息620条,到户信息37011条,全面核实精准了农户基本情况,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台账齐备,非贫困户情况清楚。2.共对全市11.3966万人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进行逐村逐户的分析研判,召开贫情分析会680多次,分析锁定动态管理对象13944户56301人,对9568户38647人开展了实地调查。3.全市共计剔除错评人口1442户、6060人,新纳入贫困人口16户55人,脱贫返贫人口9户28人,十条标准符合前五条正常退出464户2000人,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正常退出3347户12900人,2016年底末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人口299户,1036人,动态管理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4110户15936人。对贫困户档案不规范、信息失真情况的整改香格里拉市通过督查、检查、考评、下达问题整改通报等多种方式及时有效的纠正了贫困户档案不规范、信息失真等情况。

 八、贫困对象退出

目前,香格里拉市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低、当年进当年出现象不存在。

九、帮扶工作

帮扶工作不扎实在香格里拉市主要的问题清单是:贫困户挂包干部存在因工作调动离职,退休现象。整改措施:在10月中旬,市联席办及时核实了解各挂包部门挂包干部离职、退休等情况,对跨级、跨市调动,退休干部挂包的贫困户及时调整补充相应挂包干部,一方面为了确保挂包帮工作的延续性和挂包工作的质量,对市级单位之间调动的干部,在原单位还未补充相应干部,新单位挂包干部充足的条件下,暂时继续原单位帮扶点进行挂包,相应干部上岗后进行调整,做好原帮扶干部和新帮扶干部的交接工作。

整改成效:贫困户帮扶干部覆盖率100%,“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得到实效,确保贫困户如期实现脱贫。

十、信访工作

全市扶贫领域内共1起信访问题。具体内容为:2017年8月11日,丽江市永胜县村民吴志海来访,反映其在三坝乡东坝二组道谷村异地搬迁工程做工,老板拒付农民工工资,请求政府帮助解决。该信访事项目前已圆满解决。

十一、政策宣传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部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按照省、州、市脱贫攻坚工作精神,按照市委、政府“总体上通过四个百日会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役,确保全市如期脱贫摘帽”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 “百日会战”各项工作,完成了各项目标。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入抓好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的通知》文件中关于政策宣传方面“困难群众对扶贫政策知晓率低”的问题,香格里拉市也充分加强了政策宣传方面的力度,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入下:

1.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平均每月在市电视台每月播出扶贫新闻6条以上;州电视台3条以上;迪庆日报报道10条以上;省级报刊6条以上(含网络同步报道);手机报10条以上。

2.由各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委会实时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工作,每月进入村组(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对本辖区内粘贴、刷写的宣传标语进行及时更新,扩大宣传覆盖面。

3.由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利用本乡(镇)各类活动、赶集日等群众集中期间,实时开展扶贫宣传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4.由各驻村工作队和村“三委”经常开展进村入户加强脱贫攻坚宣传,做到各类政策、措施、目标、意义家喻户晓。

5.工作督查,在下一步工作中,需由市级层面要求各乡(镇)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和村“三委”关于扶贫政策宣传工作的督查力度,特别是针对困难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并将各级各部门各驻村工作队的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工作列入市级督查内容,由市纪委督察组和市委督查室负责对全市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工作进行督查。

十二、思想认识

香格里拉市多次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会议及脱贫攻坚下乡督查、考评、调研工作中要求脱贫攻坚抽派干部和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各级党委、政府及省、州、市扶贫部门下发的脱贫攻坚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等,确保了全市干部对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有了足够认识。促成全市干部职工为脱贫攻坚克己奉公思想的形成,聚集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力量与智慧,形成大家共同出谋划策为今后教育、产业、增收、稳定做出党员干部和职工应有责任的强大扶贫合力。

责任编辑:鲁茸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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