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转第05号)受理编号LD20170711001:群众举报“香格里拉市金江镇吾竹村堆满后山有个采石场,由于它位于村子的上游,后山生态十分脆弱,加之曾发生过泥石流,现对举报人所在的村庄构成安全隐患”。
在接到举报转办后,7月13日香格里拉市林业局牵头,组织市环境保护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市森林公安局、市国土局、金江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金江镇吾竹堆满村民小组组长、金江林场(站)工作人员共15人,组成核查办理该案件的工作组到举报案件中提到的金江镇吾竹村堆满二组后山进行现场查验,经核查:
1、举报人反映金江镇吾竹村堆满后山有个采石场的情况属实。经调查金江镇吾竹村堆满二组后山有一砂石厂,砂石厂位于堆满组上方,离该组村民居住地直线距离1公里左右。
2、举报人提到曾经发生过泥石流情况,对举报人所在的村庄构成安全隐患不属实。经向当地村民及村民小组长询问证实近50年内未发生过泥石流,且该区域不在金江镇11个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监测点。
3、该砂石厂有采矿证(证号:5334210830019),经营者:姚卫成,是金江镇吾竹村堆满二组村民。砂石厂目前属于停工状态,已于2016年11月停工至今,未造成新的破坏。
4、经现场查看石场周围无水源。
核查后,调查组下达了整改通知:1、要求业主尽快清理石场东侧沟箐内的落石和弃渣,以保证汛期流域内的地表径流顺利通过。2、要求业主清理石场内剩余的砂石料,对石场内裸露的迹地覆土后植树种草绿化。3、要求业主对该砂石厂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在砂石厂设立安全警示牌。4、要求业主在2018年1月至4月20日拆除石厂生产设备电源及机械,厂房附近的垃圾及旧机械自行处理使厂区面貌得到基本恢复。
据了解,该砂石厂业主承诺:1、自2017年7月16日至2017年8月20日清理沟内遗石和土方并挖好排水沟。2、需要平整的地块,自2017年8月20日至2017年9月20日内清理完成并撒草育苗。3、自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2月20日把剩余石料粉碎处理并平整堆料场,下年度开春种草育苗恢复植被。4、2018年1月至4月20日拆出石厂生产设备电源及厂房附近的垃圾及旧机械。使厂区面貌得到基本恢复。5、以上四期工作完成后,将石厂移交村民小组。
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结果,该转办件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已办结。
碎石机长期未使用而锈迹斑斑
金江镇吾竹村堆满石场全景(拍摄于2017年7月13日12时)
挖机一台(拍摄于2017年7月13日12时)
石场处于停工状态,周边有绿色植物长出(拍摄于2017年7月13日12时)
举报案件核查工作组在砂石厂现场(拍摄于2017年7月13日17时)
砂石厂沟箐,近期未积水(拍摄于2017年7月13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