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2、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谐,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指导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宗教和谐有序。
4、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承担协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
5、参与起草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参与起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建设。
6、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
7、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及宗教界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manbetx体育投注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为一级预算单位。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9.56万元。其中,一般
公共预算拨款444.96万元,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44.96万元、上年结转304.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0.46万元:民族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60.16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5万元、宗教事务行政运行支出71.5万元、其他宗教事务支出226.8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8万元。
(二)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2.76万元,其中:
①人员经费223.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②公用经费299.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三)关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14万元(公务用车实有数3辆),公务接待费 11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减少1万元,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1万元。“三公”经费减少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州、市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3月16日
http://action.xgll.gov.cn/uploadfile/2017/0320/2017032010564849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