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香格里拉市佛教协会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协助政府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组织佛教徒学习时事政治和有关政策法令,提高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觉悟和遵纪守法观念。
(二)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内,自由地组织和开展正常的佛教活动,结合本县实际制定管理办法,办好教务,管理好寺院。
(三)代表和维护佛教的合法权益,反映佛教界的愿望和要求。
(四)开展佛教教育事业,大力培养合格的佛教人才。开展佛教文化研究工作,搜集、整理中甸藏传佛教文史资料,保护好寺内文物古迹。
(五)支持和指导县内各寺院举办以自养为目的生产、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
(六)主持和指导县内各寺举行的重大佛事活动。
(七)开展同海外爱国佛徒的联谊活动,开展同全国各地佛教界的友好往来。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州佛协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为本单位一级预算单位。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9.48万元。其中,一般
公共预算拨款88.06万元,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1.78万元、上年结转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06万元:宗教事务行政运行支出88.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6万元。
(二)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48万元,其中:
①人员经费87.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②公用经费21.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三)关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公车运行经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 1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香格里拉市佛教协会
2017年3月16日
http://action.xgll.gov.cn/uploadfile/2017/0320/20170320105918965.xls